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部署,现就竹溪县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1、申报条件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竹溪县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职员。
申请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载,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行为,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拥有规定的相应学历。
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经十堰级、县级公立医院体检,符合教师身体素质条件的需要,且鉴别结论为合格。
2、时间安排
春天
1.个人网报时间:3月21日|4月3日;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2日|4月13日;
3.证书发放时间:6月30日以前。
秋天
1.个人网报时间:9月25日|十月12日;
2.现场确认时间:9月26日|十月19日;
3.证书发放时间:
12月30日以前。
3、申请人在线报名登录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
4、申报程序
在线报名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职员,须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有关资料。进入申报系统后,依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依据户籍所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教师资格选定机构是十堰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选定认定机构是竹溪县教育局。
2.依据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申请职员需要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最近免冠jpg格式电子照片,照片格式须符合申报系统中注明的有关需要。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写我们的手机号码或可以联系到申请人的其他电话号码。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申报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情况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名字、身份证号、密码。假如有信息填写错误,申报系统将会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4.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别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麻烦。
现场确认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竹溪县的申请认定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职员到县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舍弃。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中文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有关证件;最近小2寸免冠正面登记照2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同版。
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在线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承诺书须本人亲笔签名。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别表》,在职职员由所在单位进行鉴别,非在职职员由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行政部门鉴别。
《湖北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或《湖北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1份,有县中医院或县人民医院、十堰太和医院、十堰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须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中文水等级证书复印件、《湖北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表》、《申请职员思想品德鉴别表》、照片的顺序,把有关材料整理规范,并自备档案袋。
有关表格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
现场确认点及联系电话:竹溪县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5、其他事情
认定高中教师资格的权限在市教育局,认定和办理初中、小学、婴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权限在县教育局。
凡涉及教师资格考试方面的事情,请咨询十堰招生考试院。
关于师范教育专业界定等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政策,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真查阅文件及《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假如申请人因师范教育专业界定等有关政策理解有误,导致现场确认未通过影响认定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以上讲解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湖北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原标题:竹溪县教育局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8年3月5日